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培训会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提出——

做好防非宣传教育 强化涉非案件处置

2021年05月13日

手机扫描左侧二维码,一图读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地方金融稳定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精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组织召开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培训会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市金融办、市金融办金融发展稳定服务中心、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金融服务中心、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市金融办金融发展稳定服务中心负责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作了专题培训和解读。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处非办就做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处非工作机制作用,推动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主线,以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重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注重行刑结合、全链条发力,加快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有效管控变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底线;要切实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大涉非案件处置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李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