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2021年09月16日

《美都绿城》小区各购房人:

为切实维护各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市信访联席办的安排部署,市住建局于2021年9月8日《公告》第三条:凡持有运城市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都绿城》商品房购房合同的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协议)、交款收据及转账、汇款凭证原件,于2021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到审计工作组进行登记核对(详见《公告》)。对逾期未登记核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购房户本人承担!

特此登报声明!

声明人:运城市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