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紧急下达救灾资金3440万元

全力支持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工作

2021年10月14日

本报讯(记者 冯 兵)日前,市财政局紧急下达救灾资金3440万元,为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近期,我市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叠加汾河上游洪峰过境,多地遭受了严重雨涝灾害。面对灾情,市财政局迅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及时启动了防汛救灾财政资金保障应急机制。一是第一时间下达中央、省级救灾资金。积极对接申请中央、省级救灾资金,开辟资金“绿色通道”,将中央1090万元、省级1250万元的救灾资金,在第一时间全部拨付到相关县(市、区),确保资金不滞留。二是迅速安排下达市级专项救灾资金。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10月9日,市财政迅速安排下达了1100万元防汛抗灾资金,确保抗灾救灾和灾民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市财政局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其他部门掌握灾情动态,测算资金需求,加大争取力度;完善管理机制,加快下拨进度,及时跟踪调度,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