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纪委监委

“三督”护航项目建设

2021年11月10日

本报讯 “在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原定3个工作日的施工任务一天内就完成了,解决了新建项目的燃眉之急。”

“迟迟拆不掉的照壁,在区纪委监委介入后,一分钱不多花就顺利拆除,项目建设得以继续进行。”

“经过区纪委监委全力推动、多方协调,大幅减少了企业财务的工作量,增加了网红达人和企业的收入。”

今年以来,盐湖区纪委监委真抓实干,灵活运用“三督”工作法,着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

开展现场督导。定期、定时、定人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走访,发现难点、痛点和堵点,统一建立台账,逐一分析研判,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现场办公,拿出解决办法。

及时发函督办。对于一些复杂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拿出有力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推动项目正常建设,并举一反三、健全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出现。

进行当面督谈。对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区纪委监委约谈提醒,督促其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用好职责职能,为企业和项目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盐湖区纪委监委已通过“三督”工作法开展现场督导3轮,制发督办函、整改通知和监察建议12份,帮助企业和项目解决实际困难39个,有力促进了全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加快了项目建设的步伐。 (裴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