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粟海”能给我们留下什么

2021年11月15日

陈永年

粟海破产倒闭了,这一度让当地人感觉不可思议。

前有海鑫,后有粟海。后者虽然体量、营收等指标无法与前者相比,但在运城乃至全省的农业产业化圈子,其影响力也绝不小。

粟海集团等六公司管理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遇到相关瓶颈工作推进艰难时,他们总会去查一查当时海鑫破产的具体思路和做法,总会得到启发。

其实,经过前几年海鑫集团振动河东、惊动全国的破产案洗礼,人们开始对企业破产这一形式逐渐熟悉,知道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没有哪一个企业能万年长青永远不倒。同时,也越来越习惯于通过市场的方式和法律的途径,去解决和市场有关的问题。

破产,无论是重整还是清算,作为市场本身自我清理和吐故纳新的手段,虽然过程惨烈,但海鑫不是第一个,粟海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两者的探索,除了通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保证债权人利益和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外,还为我们逐渐闯出了一条原本陌生的路。

破产重整审计发现,粟海集团债权人或债权额主要集中在一些资产公司和金融机构上。按最终的偿付比例,这些债权额动辄以亿元、十亿元计的机构可谓损失惨重。

不知道上述机构的这些损失最后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抹平”走账,但知道的是,这些钱,也不是大风吹来的,国有资本的损失自然会平摊到全体纳税人的头上。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私人资本,那每一笔消失的贷款背后,也同样对应着相应数量的产品或服务,也是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

企业破产,意味着市场主体自我生命的终结。再高质量的破产,也只相当于在一片废墟上的修补,以求现实状态下的最大收益和最小影响。看到粟海这一曾经的明星企业无奈最终走向破产,虽然遗憾,但也可从中获得诸多借鉴。

现实生活中,度总是好讲不好做的。比如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有时候我们做得不够,营商环境不好,该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到位,影响了企业发展;有时候我们又走向了另一端,不该政府做的我们做了,比如违反市场规则的对市场主体的“逾越性”扶持。

“过”和“不及”,用到政府对市场环境的守护和监管上,就是越位和缺位,都可概括为“制度障碍”。

决定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因素,总是一个综合性的多维函数,比如制度、土地、资源、人力等等。某一个因素的优势,可以对冲其他因素短板造成的损失。目前,我们的人力资源红利不再明显,土地与资源的使用更加规范,腾挪空间不大。这时候,决定一个区域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域的制度是否更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发生,且使市场交易的成本更低。这一制度的具体外化就是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虽然不创造财富,但它可以让同样的努力创造更多的财富,或者为了同样的财富付出更少的努力。

一年多来,全市上下着力用好“五抓一优一促”主要抓手,其中“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欣喜地看到,如今,审批时间更短,办事效率更高,企业发展的动力更强,区域的竞争力也越来越强。分内事大刀阔斧,边界处如履薄冰,这当是新型政企关系的一种恰当描述。

如今,“粟海”的使命已经结束,而我们的借鉴和反思或许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