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4日
本报讯(记者 裴旭薇 见习记者 王月文)10月10日至12日,省司法厅立法处相关负责人,省残联维权部、康复部相关负责人,在我市盐湖区、河津市开展《山西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盐湖区残联聋儿语训部、西坛幼儿园,河津市妇幼院等处,调研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康教融合、残疾预防开展情况等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成员单位就各自领域涉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业务的工作作了汇报。省司法厅立法处相关负责人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支持;既要从部门职能,也要从普通主体的角度提出立法建议,为社会调整关系奠定良好基础。希望各单位积极为《办法》的实施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和意见建议。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办法》的实施,对于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更好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有助于提升全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增强全民残疾预防责任意识,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满足广大伤残患者对高质量康复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