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7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40年依法治统,春华秋实;40载砥砺奋进,硕果累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的统计事业,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越来越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统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将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纳入中央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重要内容,先后出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为我们做好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踏上新征程,开启新未来,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来把舵定向,切实把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将其作为盐湖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依法履职、勇毅前行,确保盐湖统计这艘“航船”能够行稳致远,奋力启航依法治统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一、入心见行,筑牢思想根基定“航向”
“万山磅礴有主峰。”盐湖区统计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盐湖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坚强保障,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统计改革发展文件,开启了统计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为我们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指明了方向,为统计干部职工、统计人员更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善思善用,聚焦主责主业稳“航程”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人的神圣职责。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强化统计法治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统计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今年以来,盐湖区统计局履职尽责,积极督促推动各企业、各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决策部署,对统计造假严阵以待、严密防范,对高压之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作案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坚决防范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同时,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统筹衔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通过盐湖融媒、今日盐湖等媒体平台持续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
三、贯穿始终,强化法治宣传拓“航道”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我们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更大力度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度,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普法对象要全面。要善于抓“准”,精准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基层统计人员这个“实施主体”和统计调查对象这个“数据源头”,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普法宣传,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二是普法形式要多样。要善于借“势”,将统计普法工作作为新时期统计工作重点,高位推动、精准施策、创新形式、紧扣主业,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开展一批宣讲活动,让统计普法融于生活、沁入人心。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讲好统计法治故事,推动普法活动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多轮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三是普法渠道要广泛。要善于找“路”,充分利用走出去宣、进企业讲、借助微信和抖音等互联网平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与相关部门合作,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开辟统计法治宣传的新阵地,使统计法治宣传任务在盐湖区范围内得到充分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统计法治宣传。
统计法治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四十年普法,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未来的统计普法、依法治统,工作更伟大,更艰苦,这一点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清楚,前方肯定还有不少“娄山关”要攻,还有不少“泸定桥”要夺。“征途漫漫,惟有奋斗”,统计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记领袖嘱托,汇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磅礴伟力,踔厉奋发,埋头实干,做好服务,更加专业,用法治保障盐湖统计工作行稳致远,努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运城篇章作出盐湖统计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