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
近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批复指出,《规划》是运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运城是华夏文明最早发祥地之一,要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根祖文化、盐文化、关公文化为特色的山水人文城市。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运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1.9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08.9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11.40平方千米以内。
批复要求,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保护运城市独具特色的山水相依、城湖共融的空间格局,构建“一带一屏、三廊多片区,一核两轴、三翼七支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着力建设以盐湖—临猗—夏县为核心的都市农业发展区、黄河—汾河百万亩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一区一基地、三带七板块”的农业空间格局;深化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强化黄河湿地、中条山、汾河、盐湖、伍姓湖的生态保护修复,构建“一带一屏三廊多片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形成“一核三翼七支点”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大力推进盐湖—临猗—夏县一体化发展,加强河津、永济、闻喜副中心城市建设,增强县城集聚能力,统筹中心引领和均衡发展。
坚持资源高质量开发保护。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支撑乡村振兴。深化落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加大铜矿峪等战略性矿产深部找矿力度,科学合理布局能矿发展空间,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四水四定”,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强化盐湖生态保护修复,逐步恢复和提升生态功能,强化汾河入黄口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提升中心城区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构建“一核统领、两轴带动、城湖相映、组团发展”的中心城区总体结构,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官道河、姚暹渠等形成中心城区生态廊道,提升盐湖等湿地生态功能,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
加强文化与自然资源保护传承。传承历史文脉,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加大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西侯度遗址等遗址,解州关帝庙、万荣后土祠等各级文保单位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力度,促进山水环境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实施城乡风貌引导和管控,融合山、城、湖自然本底条件和历史文化资源,彰显“黄河明珠、魅力河东”的国土空间魅力。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多式联运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构建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
批复要求,要组织完成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利用、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布局,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