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统计职能 服务高质量发展

永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陶钢锁

2024年01月02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完善统计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方面为深化统计改革发展擘画新蓝图、赋予新职能、明确新任务,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永济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完善统计服务流程,优化统计执法环境,开展国情国力普查调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效率和质量,为永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心系“国之大者”。统计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是经济社会运行结果的综合反映,是判断宏观经济走势、重大政策成效和高质量发展进程的客观基础,是制定调控政策和加强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如果统计数据失真,会影响社会预期和发展信心,甚至误判形势、误导决策,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办、国办先后出台系列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其主要目的和根本要求就是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因此,在统计工作中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思维,牢固树立统计数据是治国理政重要依据的基本理念,聚焦“国之大事”,围绕“国之大策”,摸清“国之大情”,拿出“国之大数”,以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更加有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统计,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依法统计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执行有关统计改革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践,是客观真实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因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把依法统计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要严格规范统计业务工作流程,及时动态更新名录库,大力加强基层基础源头数据质量管理,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验收、质量评估核查和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的专业职能优势,坚决纠正党员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发生;强化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惩戒,加强企业自警自律,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

提升能力素质,扭住队伍建设“动力源”。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统计队伍是统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统计队伍,把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动真碰硬检视整改,切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着力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健全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制度,强化基础性业务培训和重点业务培训;坚持“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积极搭建平台,通过业务大轮讲、知识竞赛、干部交流、业务互补等方式,不断提升统计队伍业务能力水平。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

强化普法宣传,唱响统计法治“主旋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凝聚防惩统计造假共识、优化统计法治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必学内容,将统计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的发生;要突出基层统计人员这个“实施主体”,持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加快培养统计执法监督人才,打造一支无比忠诚、实事求是、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统计队伍;要抓住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这个“源头基础”,将统计普法宣传融入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全过程,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产品,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全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