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多举措加强 流动党员管理

2024年03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邢智轩)针对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作用难发挥的问题,稷山县积极探索建立多项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摸底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线上+线下“双向摸排”行动,对流动党员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通过微信联系、网格比对、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等途径,摸清摸准流动党员详细住址、流动地点、联系方式、从业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形成一村一表、一镇一册、一县一库,实行动态管理办法,做到党员流向清、工作状况清、思想状况清、基本信息准,确保流动党员“流出不流失”。

双重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流出地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登记制度,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的联系。流入地党组织做好外来流动党员接收工作,加强经常性教育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党员帮带。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确定在家党员与流动党员结对联系,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向外出党员发送学习资料,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与流动党员共同学习、共同参加组织生活。让流动党员与家乡的困难党员或群众结成对子,引导外出流动党员引资回乡或带头回乡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定期报告。流动党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每季度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工作情况以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防止流动党员“失联”。

评议定级。结合积分制管理和民主评议,将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结对帮带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在外流动党员党组织或流入地党组织意见等作为评议内容,对流动党员进行差异化定级。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嘉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时优先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列入下年度重点管理对象;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