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本报讯(记者 付 炎 通讯员 李佳欣)不久前,盐湖区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为两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此举让这两名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他们表示会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勤勉尽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
近年来,盐湖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订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的实施方案》,从适用情形、澄清方式、澄清范围、处理方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失实检举控告,坚持“谁核实、谁澄清”原则,综合运用口头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积极为受到不实举报并符合规定适用情形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盐湖区纪委监委还对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核实,密切配合公安、网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
据介绍,2023年,盐湖区纪委监委共对14件失实检举控告涉及的19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坚持澄清正名与查处曝光并重,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全面调动了党员干部“敢”和“干”的劲头,激发了他们的“闯”和“创”的活力,营造了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