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三链并行”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2024年04月24日

本报讯(记者 邢智轩 通讯员 史甜甜)为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日前,河津市制定了《河津市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拧紧制度链、创新管理链、压实责任链,持续完善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学习教育、作用发挥等工作链条,架起流动党员与党组织的“连心桥”,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学,离家不离心”,让流动党员“心有归处”。

拧紧制度链,让党员“流而不失”。督促指导该市13个党(工)委,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上门入户、电话访谈等方式开展流动党员摸底排查,收集整理摸底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联系勤。以党支部为单位,主动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做到进出有痕、流向有迹,实现对流动党员的跟踪动态管理。各党支部每月联系、每季度听取流动党员汇报,及时掌握和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为流动党员答疑解惑。

创新管理链,让党员“流而有为”。建立“党组织+流动党员”双向机制。由党组织书记带头,带动在家党员与流动党员结对联系;探索建立流动党员与家乡困难党员或群众结对帮扶机制,引导流动党员带头回乡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切实把党员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服务优势。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在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创新流动党员服务方式。建立“流动党员学习交流”微信群,及时推送学习资料、发布支部动态;联合河津市委党校开设“在线视频党校”,定期邀请党务工作者、理论骨干等为流动党员进行视频授课;依托“三晋先锋”智慧党建平台等,让流动党员随时接受教育与管理。

压实责任链,让党员“流而有责”。坚持严督实考,提升教育管理质量。将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考核内容,层层推动任务落实。分级分类落实流动党员管理责任,组织部门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各党(工)委对所属党支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并协调指导开展工作,明确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党员群众评价、流动党员的日常表现等纳入民主评议考核内容,作为综合评议结果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