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皋落乡

“情理法”架起矛盾纠纷“沟通桥”

2024年04月26日

本报讯 近年来,垣曲县皋落乡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源头治理和诉源治理,以“情理法”架起矛盾纠纷“沟通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以理服人,事前心理疏导,奠定调解基础。调解前期,通过直接会面和多方走访,深入掌握矛盾起因及当事人的思维方式、行事风格;究明原因后,立即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当事人情绪,把“意气之争”转变为“理性商讨”,扎实细致做好调解前期准备工作。

以法治事,吃透法律规定,树立调解标准。通过对现有案例复盘分析,发现一定比例的激化矛盾并非群众有意为之,而是不了解怎么依法解决导致。因此在将矛盾双方拉回到调解桌上后,调解人员第一时间将矛盾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弄懂弄通,并向当事人一一陈明,让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重新审视矛盾后果和利益得失。

以情动人,带着情义出发,调解亦有温度。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当事人拉家常、话家事,让“远亲不如近邻”“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情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感纽带,鼓励双方放下分歧,寻求共识,使矛盾双方既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又能相互理解,在调解中感受人情的温暖。

(常 林 鲁子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