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30日
(2024年4月29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自强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仇春娟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董自强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仇春娟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高吉荣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