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3日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清正廉洁作为必备的政治品格镌刻在了旗帜上。在百年征程中,党的廉洁纪律内涵不断发展和完善,并逐渐规范化、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重点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第八章对廉洁纪律作了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修订后的《条例》共28条,与原先相比,新增1条,修改18条。比如,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增写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对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行为的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等,进一步为全体党员干部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严守廉洁纪律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廉洁自律是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必然要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党以消灭私有制为革命的最终目的,以自己的廉洁清白和公正无私,联合一切可能的同盟者,努力争取全世界的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议。
严守廉洁纪律是我们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回顾百年党史,不难看到,如果党风正,党员干部廉洁奉公,人民群众便会拥护,党的事业就会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反之,如果党风不正,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害人民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反对,党的事业也会止步不前。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一再表明,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才能赢得民心。
严守廉洁纪律是新时代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的现实需要。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员干部必须严守廉洁纪律,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紧扣“四条线” 永葆清廉本色
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鲜明提出“信仰、信念、信心是最好的防腐剂”。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必修课”,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在理论学习中进一步补足精神之钙。
其次,要站稳人民立场,不越用权“红线”。权力从哪来?权力为谁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身为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用权为公、用权为民,严以用权守“红线”。
再次,要严以修身律己,坚守纪律“底线”。党员干部能否严以律己,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坚守纪律底线。
最后,要弘扬廉洁文化,追求道德“高线”。近年来,我市立足地方特色,充分挖掘提炼各类文物、史迹、景点背后的廉洁文化,不断增强廉洁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形成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总之,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严守廉洁纪律是我们每一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助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推动运城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