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征集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2024年07月10日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市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市司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和专门研究,切实做好突出问题整治。

如存在下列情形,可以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途径向运城市司法局提供问题线索。

一、运动式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在较短时间内从重、从快地进行声势浩大的执法活动,执法时紧时松、随意性大,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代替日常监管等问题。

二、“一刀切”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分具体情况、不讲具体方法,采用单一的标准裁量,采取停业歇业、责令关闭等问题。

三、简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文明执法意识,执法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不遵守执法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群众态度强硬、敷衍塞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语言行为过激等问题。

四、野蛮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待执法对象不问缘由,不听申辩,使用不合理的、非法的、野蛮的、暴力的执法手段,侵犯执法对象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过度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滥用行政执法权力,严重损害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

六、机械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过于依赖程序和规定,忽视法律精神、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僵化运用法律条文等问题。

七、逐利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执法过程中为追求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而忽视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违规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乱罚款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包括无执法证执法、不出示执法证执法、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作为;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权谋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