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稷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4年07月19日

本报讯(记者 吴 娜)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稷山县放心消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先后到达该县的燃点健身房、万汇世纪广场、家家乐超市等场所,实地查看经营主体的放心消费行动开展情况及线下无理由退货情况,对经营主体公开承诺、消费维权建设、预付款消费等行为进行指导规范。同时,督导组向经营主体宣贯《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合法经营。

稷山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指导性建议加以督促落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公平、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满意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