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5日
本报记者 苏黎原 见习记者 徐帆扬 实习生 杨思琦
四处“碰钉子”,这里有微笑;都说“困难大”,这里有办法;不要一分钱,为民解忧愁。这里,就是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多年来,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为武器,每年办案2000余件,占全市法律援助案件一半左右,消化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困难群众撑起了正义之伞,书写了一个个温暖、温馨的河东故事。
“我的养老问题解决了”
今年75岁的杜点存是盐湖区安邑街道汤里村人。1989年,他从部队退役后入职运城某防爆风机厂,成为一名临时工。后来,该厂由私企转为国营,并于2002年宣告破产。破产前,杜点存与部分工友一起被租赁这个防爆风机厂场地、设施的运城某水泵制造公司雇佣,就地继续当临时工。
2013年,当了24年临时工、已经64岁的杜点存辞职回家养老。但回村后,他面临了更大的困境:没有养老金,生活来源断绝。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督促两家企业补缴,然而因缺乏有力证据,他“屡战屡败”,官司一输再输。
在他快要绝望时,经公共法律服务站介绍,杜点存决定找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试试。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愁眉苦脸地走进了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
“这些年,我几乎跑遍了能去的所有法院,从基层法院到省高院,一直没能维权成功。”杜点存回忆起往昔,眼中闪烁着泪光。
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继红和法律工作者张平弟接手了这起复杂的案件。“别人打了十几年都没打赢的案子,我们能打赢吗?”起初两人有所顾虑,刚接手这个案子时,每天讨论到晚上12点。
“这是一起在盐湖区内无先例可循的案件,但别人打不了胜仗,不代表我们也不行。”郭继红的话掷地有声。面对未签劳动合同、未办理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超龄无法补缴等一系列难题,他们夜以继日地研究案情、搜集证据,最终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
为了取得直接证据,张平弟带着杜点存多次往返市人社局,成功取得了那份至关重要的“无法补缴”的证明。今年7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其中一家公司应承担未为杜点存缴纳养老保险的赔偿责任,并支付其损失38万余元。
“我的养老问题解决了。”杜点存哽咽道。“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公平正义。”郭继红说。张平弟则表示:“杜点存的案子为存在类似情况的劳动者提供了法律参考,具有开创意义。”
援助,就是要雪中送炭
2023年7月的一天,吕梁籍的张迎春夫妇来到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他们的儿子张某某是一名长途司机,在拉货途中不幸去世。而这场悲剧的背后,隐藏着复杂的法律纠纷。
张某某受平陆县吴某某雇佣,驾驶车辆前往新疆拉煤。一辆大货车,跑长途应由两人轮换驾驶。事发时,共两辆车同行,但吴某某为节省费用,除自己外,只雇佣了两人,致使张某某疲劳驾驶两天两夜。
因天气特别寒冷,张某某休息前喝了酒,吴某某未加制止。而后张某某突发疾病,吴某某未能及时拨打120抢救电话,导致张某某错过最佳抢救时机,不幸身亡。
张某某的户籍在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受雇于平陆县吴某某,吴某某的大货车挂靠在盐湖区某公司,而悲剧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服务区。这几个地方均对此案拥有管辖权。由于案情复杂,张迎春夫妇的维权之路异常坎坷。心灰意冷之际,他们经村里朋友介绍,最终来到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别人都在推,我们不能推。”这句话是郭继红对张迎春夫妇最坚定的承诺。在出差途中得知此事后,郭继红立即取消行程,第一时间返回中心,亲自接待了这对无助的夫妇。
“我们从外地过来,郭主任热心地接待我们,给我们倒水、安慰我们。”张迎春夫妇回忆起初次见面的情景,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由于案情复杂,在取证过程中,为了获取新疆当地公安部门的支持,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找到一位当地律师,最终成功完成关键证据的收集。同时,他们及时调整诉讼策略,由传统的工伤诉讼路径转换为争取人身损害赔偿。
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一审、二审均判定大货车老板吴某某承担案件30%的责任,赔偿张某某家属32万余元。该案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胜诉后,张迎春夫妇千里送锦旗“法律援助真诚服务,为民解困温暖人心”,表达了对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感激之情。“儿子出事后,我老伴儿一直精神不好,晚上睡不着觉,直到判决下达的那一刻,才睡了一个好觉。”张迎春的妻子动情地说。
大爱,让弱女子重燃希望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姚女士曾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女强人,会日语和英语,与丈夫一同在上海打工,育有一子,还在运城市中心城区某小区按揭购置了一套住宅。他们正年轻,收入稳定,一切正在向上走。
然而,2021年11月,因工作、生活压力大,夫妻之间争吵不断,姚女士不幸罹患脑膜瘤。经过手术治疗,她虽然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丈夫宁某竟然将需要持续做康复训练的姚女士送回运城,并试图以离婚来逃避责任。
一方面是疾病的侵袭,一方面是丈夫的离弃,姚女士万念俱灰,良好的恢复态势被打断。但人间自有真情在。社区帮她申请了低保,区妇联为她寻求法律援助,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她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亦有情”。
“我们不能让任何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感到孤单。”郭继红表示。一方面,他们通过打官司,为姚女士争取到每月1000元的婚内抚养金。另一方面,他们多次结伴来到姚家,在每一次探访中,用温暖的言语和鼓励的眼神,一点点驱散她心中的阴霾,抚慰她受伤的心灵。
“我们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更是群众的服务者。每一次去她家,都能感受到她的变化,从最初的绝望到后来的希望重燃,这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郭继红感慨地说。
一系列的援助行动,让姚女士重燃生活的希望。她找到一份家教工作,能够勉强补贴家用。
“我现在每天都很充实,是法律援助中心和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让我相信,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刻,也总有光明在前方等待。”姚女士说。
在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温暖人心的帮扶行动,他们努力让每一个愁眉苦脸登门的人,笑逐颜开地离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