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查处 多起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年08月21日

本报讯(记者 曹欣怡)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持续加大网络谣言打击力度,查处多起散布网络谣言案件。

近日,盐湖公安分局快速查处两起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毛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通过互联网获取网络图片进行编辑、杜撰,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开车挖鼻子,罚款200扣6分”的虚假图片,引发了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违法行为人李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通过互联网获取网络图片进行编辑、杜撰,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开车看帅哥,罚款200扣6分”的虚假图片,引发了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前段时间,新绛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今年3月以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涨粉,进而获取经济利益,在某平台多次发布“山西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视频,引发不明真相网民跟评并线下咨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民警通过分析研判,深挖线索,成功将王某某抓获归案。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

近日,平陆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行政处罚1人。

8月7日,平陆县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网民陈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P图”编造虚假信息,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一张合成图片,内容为:“骑摩托车看美女罚款200扣6分”,该内容在网络传播,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陈某到案后对其在网络上“P图”恶搞、编造不实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