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9日
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系统强化举措,持续发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强化信息比对,分类消除风险。加强同农业农村部门沟通交流,对监测对象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全额或最高档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在监测系统内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的,暂不消除风险;对年龄较大或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较弱的,监测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民政部门进行分类施保,着力提高救助水平。
强化动态监测,实现部门合力。联合市直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合作方案》,推动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有效衔接。定期对农业农村监测对象、残联残疾人监测对象、医保监测对象进行常态化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强化政策落实,落实兜底保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及时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30%给予扣减。
(宋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