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水吃”到“吃好水”

——透过稷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看全市农村饮水工程现状

2024年11月11日

本报记者 张君蓉

“水龙头直接装到了院子里,啥时候想用水,只要轻轻一拧,水就来了,比以前方便多了。”10月21日,刚从地里干活回来的段大叔,回到家拧开水龙头洗了个脸,看着自家院子里水龙头哗哗流下的清水,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今年6月,稷山县稷峰镇马村完成自来水入户改造工程,全村1300余口人,吃上了“放心水”“方便水”。

把水龙头直接装到农户院子里,方便367户村民

一直以来,饮水问题困扰着马村村民,村民们多年来都是通过巷口集中供水点自行拉设管道往家中水窖放水。近几年,随着村内供水管网老化、破损,每每放水,大街小巷积水严重,不仅给村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

针对这一问题,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水务部门扎实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对农村饮水工程全方位开展排查整改,以民生实事实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排查整改中,稷山县将马村自来水入户改造工程列入年度实施计划,今年4月开工,用两个月时间完成全村367户自来水的入户更新。“工程改造中,我们顺势启用了之前建好的蓄水池,每家每户都安装了智能水表,还安排专职供水管理员全天候供水。”马村村委会主任段登杰领着记者参观了该村的蓄水池,“自来水入户后,村民们在家中使用洗衣机方便多了,也避免了水窖储水二次污染的风险。”

把新建蓄水池建到群众心坎上,惠及9000余人

作为农村供水工程重要调蓄设施,蓄水池对工程供水能力、供水保证率起着重要作用。

排查整改以来,稷山县水利局集中力量,抓关键、解难题,盯进度、保质量,紧贴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需求,切实帮助群众解难题、增福祉,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全力以赴推进蓄水池项目建设,通过惠民生、暖民心的民生工程,绘就幸福水利的亮丽底色。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靠前监督、全程监督,通过召开调度会、下发督办卡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协助水利部门扎实推进蓄水池项目建设。经实地排查,该县水利部门最终确定分别在宁翟堡、蔡村、柴村、七级、上迪、下迪6个村修建蓄水池。

截至目前,这6个村的蓄水池均已完工并投入运行,受益群众超过9000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将工程维修养护融入百姓期盼中,受益6万余人

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为了摸清底数,稷山县水利局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开展问题排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问题排查,覆盖144个行政村、201个自然村,发现问题75个。其中,立查立改问题7个,短期整改问题28个,长期整改问题40个。

今年开展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完成24处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受益人口近3.7万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改造蓄水池、更新机井设备、自来水入户改造等。该县还正在推进实施另外18处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受益人口2.5万余人。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长期问题,该县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拟通过争取年度维修养护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按照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分批进行整改,通过工程措施,逐步完成整改。

据了解,稷山县积极开展了水质提升行动。针对尚未配备净化消毒设备的村庄,该县水利局主动安装小型净化消毒设备,并做好净水设备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为40个村安装净水设备43台,维修设备22台,解决了12万余群众饮水质量不高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为剩余村庄安装净化消毒设备,使供水工程配备率达到90%。

稷山县的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是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一个缩影。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办理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504处,受益人口74.48万人。全市已排查146个乡镇,涉及人口428.6万人,发现管网老化、蓄水池渗水、不收水费、水表损坏等供水设施及管护问题422处,其中立行立改103处、短期整改97处、长期整改222处,完成整改158处。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99.33%提高到99.46%,规模化率由52.66%提高到55.55%。

“在解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履职不力、作风不正、纪律不严等问题,有的在工程实施、管理、资金拨付等过程中挤占挪用、贪污侵占、失职渎职。”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相关责任、作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已严肃追责问责30余人,有力护航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以建章立制实现常态长效,护航全市2100余个村

整治农村供水难题,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需要推动建章立制、实现常态长效。

为彻底解决群众饮水难问题,稷山县编制完成《稷山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力求通过6年时间,实现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及小型工程规范化,推进县域统管,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我们针对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监督难点,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扎实构建长效机制。”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各县(市、区)已制定出台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办法、农村饮水工程部门职责及运行管理单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全市2142个行政村安全饮水提供保障。

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农村居民福祉,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能定位,紧盯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中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市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