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
乡村产业振兴应以县域产业发展为基本单元。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乡村产业是“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的惠农富农的产业。县城是一个“城—镇—村”一体化的生产生活空间,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将城乡作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在融合发展的同时又各具特色,区分城市和乡村的功能及其产业发展方向,构建城乡产业功能互补、经济发展互利互惠的发展共同体。充分发挥县城的城乡衔接功能,加强城乡间产业链的衔接和融合,推动农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是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交通、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是促进要素流动的前提。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构筑要素互通、环境共享、联系稳定、良性互动的有机整体。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改善交通条件,提升信息化水平,使农村能够更好地接入城市的市场和资源。全面提高城乡规划与融合发展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不断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乡村产业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都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乡村产业振兴是农民农村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城乡融合发展最终也是为了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了城乡均衡发展,缩小了城乡差距,改善了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差异。在乡村产业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中,要促进城乡产业结构与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一体推进城乡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实现城乡要素双向、高效流动,把“先富带动后富”战略走深走实,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摘编自《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