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樊利明代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02月08日

决定:

樊利明代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