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 缴

2021年06月17日

解释:缴存单位按月为职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例如:陈女士为我市某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每月按时在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通过登录单位版网厅“月业务”功能按照系统指引完成单位汇缴业务。

♥温馨提示:办理此项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须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业务大厅递交《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使用申请表》及《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开通运城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