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糊涂,接手违法虚开发票企业 遭惩戒,纳税信用等级一降到底

2021年10月28日

运城晚报讯 近日,我市某县一企业在税务部门申请领购发票时用票量被限制,经向税务人员了解得知,由于企业在以前年度经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稽查部门查出后,已将该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其纳税信用等级由A级降为D级,领购发票受到限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景某懊悔不已,连说“都怪自己太糊涂了”。

原来,在2017年12月份,为利用原企业资质、场地,景某在没有仔细打听了解的情况下盲目收购了这家企业,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后开始独自经营,由于经营有方,企业很快发展为全县纳税大户,给地方财政作出了突出贡献。今年年初,税务稽查部门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检查,查出该企业在原法人经营期间伙同他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税务稽查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处理处罚后,又依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将该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信誉度和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虽然景某守法经营,但因稀里糊涂接手了违法经营的企业,本应由他人遭受惩戒和承担的后果,现在却要咽下因自己法律意识不强而酿下的苦果。

在此,税务部门提醒大家:在转让企业或变更法人代表时务必要谨慎小心,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纳税状态等,防止因粗心和疏忽影响到后期发展。广大纳税人也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重视并维护好自己的纳税信用等级,不要因违法经营纳税信用受到降级处理或成为联合惩戒对象,从而影响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获得荣誉等。(薛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