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长城”东思忠

2021年11月15日

□王志强

据隆庆《华州志》载,明代中期,陕西华州的东思忠精于《尚书》,在高中进士后,便被派遣至刑部河南司任职。受理案件时,东思忠从不避讳和阿谀权贵,即使嫌疑人有很大的权势和名声,他也坚持受理案件,对权贵和百姓一视同仁,用不偏不倚之心判决案件。东思忠的行为赢得了百姓的尊重和认可,也得到了刑部的重用,不久便被调到情况复杂的云南司任员外郎。

在云南司期间,东思忠主要负责平反既往的冤案错案。东思忠有着一套自己的审案理论,他主张用细致严密的证据链来断案,而不是用残酷的刑罚来逼迫嫌疑人。他认为在严刑峻法之下,得到的不会是事实的真相,只会是嫌疑人为了逃避酷刑而被迫认罪。他对下属说,每个案件都有它的细微曲折之处,这是用鞭打等刑罚审不出来的。

对于难以断定的案子,东思忠采用《尚书》中的“罪疑惟轻”精神,用良善之心对百姓推心置腹。在东思忠的努力下,云南一地冤案大为减少,恶势力嚣张气焰得到了压制,朝廷公信力和百姓凝聚力也得到了增强。东思忠的宽仁之心被当时的云南上下所看重,云南官员两次推荐他担任府丞。

成化十八年,东思忠升任四川按察司副使。甫一上任,东思忠便整饬松潘一带的兵备,操练士兵,聚集粮草,探寻当地的军民利病,随时准备迎接战斗。两年后,边境外族入侵,其队伍声势浩大,蜀地一日三惊。东思忠亲率大军前往征讨,因前期准备充分,征讨军屡破外敌,声威大振,敌军或逃或降,就此东思忠稳住了四川的民心,安定了蜀地的秩序。士民亲切地称赞东思忠为“西北长城”,将其视为边境的保护神。在民生工作上,东思忠也展现了以民为本、关爱百姓的一面。当时的松潘、孤寓、万山一带因运输困难,致使米价昂贵,再加上相关官吏上下其手,百姓生活极其困苦。了解这一情况后,东思忠双管齐下,一方面严惩贪腐,减少吏员伸手的机会;另一方面则率领士民在大石佛嘴一带凿山开路,以便于粮食的运输。在东思忠的苦心经营下,当地仓储的粮食充裕,士民不再有饥寒之忧,百姓有了衣食富足之乐。因积劳成疾,东思忠病逝于任上,年仅45岁,蜀中百姓极为哀恸,追思不已。

(《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