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释放“刚性力量”

警示教育片让文明浸润民心

2024年01月17日

▲传递文明“接力棒”

▲签订安全承诺书

▲观看警示教育片

“我觉得这种柔性的处理方式让我们更易接受,也更长记性。”

“这个办法人性化,是宣传戴安全头盔的好办法。”

“这种现场学习的教育方式,让我能够更直观认识到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也进一步增强了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给交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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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在市区各大路口,盐湖交警大队各中队改变执法方式,人性化治理“骑行不戴安全头盔”现象,预防、减少执法过程中与当事人的矛盾与对抗隐患。这样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柔性执法”,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为了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盐湖交警大队坚持刚柔并济,注重引导管理,推出不戴头盔的“三选一”处罚套餐:罚款20元;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路面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1月14日,在人流、车流密集的学苑路,盐湖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交警董昊森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石大姐拦停后,引导其至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刚看完交通警示片,觉得不戴安全头盔骑行太恐怖了,以后不敢不戴了,我回去要告诉亲朋好友。”王大姐接受处罚后说。

在执勤交警董昊森和闫军的引导下,石大姐还现场参与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临走时,交警送给她一个安全头盔,并叮嘱她以后一定要戴好头盔,遵守交通法规。

闫军介绍,“我们对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采取人性化、差异化执法,主要还是以‘教育+劝导’为主。”

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经过充分论证和研讨,盐湖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党委安排部署,立足“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的打造,举全警之力,实施一口一策、精细管理的措施,形成整治合力。让违法行为人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便是措施之一。

“同志,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1月15日上午,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带到附近的交警便民服务站,接受文明交通教育。在街头交警便民服务站,该驾驶人观看了20分钟的交通违法警示教育视频,代替罚款、记分处罚。警示教育片选自全国近年来发生的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超速、超员、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为例,警示大家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

警示教育现场,交警还让驾驶人签订了承诺书,向他们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其安全文明出行。

“以前我们交通法规意识差了些,加上对交警查车罚款比较抵触,所以有时候不大配合。今天看了警示教育片,这比直接罚款好得多,而且警示教育片中那些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真的也是让我触目惊心,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摩托车驾驶人吉某在看完警示教育片后深有感触地说。

“看到一位行人没有走斑马线被撞,我意识到了违法行为的危险,下次我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吉某坦言。执法应该刚性,但执法者一定要有人情味,“柔性执法”能更好地消融执法者和群众间的隔阂。盐湖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将更加突出劝诫、引导、教育等方式,让安全出行意识潜移默化、直抵人心。”

1月15日,全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部署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治理综合实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城市交通文明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努力,更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盐湖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要严守交规、摒弃陋习,树立规则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以自身行动影响和带动他人,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 张蕊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