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稿费”

2024年03月05日

□刘中才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稿费是文人的应得之物,尽管充满铜臭味也并无不妥。稿费最早起源于隋朝,《隋书》里记载过关于稿费的相关内容。那个时候并没有稿费之说,而是叫作润笔。在宋朝,润笔又叫润毫、润濡,都是稿费之意。

宋朝的生产力是封建社会较为繁盛的时期,因而,稿费的标准也相对较高,查阅有关史料,可以知其一二。而且,宋代的稿费不仅仅局限于纯粹的货币,以物代付的方式较为常见,这也从另一角度反映出古代社会等价交换的思想。

例如欧阳修在《归田录》里记载:“王元之任翰林,尝草夏州李继迁制,继迁送润笔物数倍于常。”王元之是北宋初期的名臣,在任职翰林学士期间,曾经给李继迁(西夏的神武皇帝)起草公文,李继迁给王元之的润笔费是50匹马。宋代的一匹马粗略计算在40两~70两银子,50匹马就是两三千两银子,这个价目非同小可。

又如,南宋学者张端义在其著作《贵耳集》里记载:“吴傅朋为席大光母写碑铭,大光以文房玩好之物尽归之,预储六千缗而润毫。”吴傅朋为席大光的母亲写墓志铭,席大光为表谢意,给付润笔费六千缗。一缗等于一千文,六千缗就是六千两白银,数额之高可见一斑。

类似欧阳修、王安石这样的文学界的大咖,字字珠玑,非钱物可以比拟。尤其苏轼这样的大文豪,写一首词的润笔少则千两白银,多则数百黄金。苏轼的一首《江城子·密州出猎》全文70字,如果换作润笔费,价码估计在千两白银以上。也就是说,苏轼只要为别人写几首诗,得到的润笔就可以在当时轻松实现买房买车的美好愿望。

不过,苏轼向来为人清廉,对金钱财物并不感冒,他也从来不收别人的润笔物,所以别人给的,还要托人还之,这也是为什么苏轼为官多年连房子也买不起,一直租房生活的原因。(《现代家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