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未成年人外出增多,交警提醒——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

2024年07月17日

▲讲解法规

▲查处飙车

进入暑期,学生成群结队出门游玩,在街头巷尾,不少未成年人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不戴头盔、载人、逆行等现象时有发生,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

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认真分析往年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精准施策,路面查控常抓不懈,做好源头管控,多形式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保障暑期学生交通出行安全。

查处“飙车炸街”

发现有未成年人参与

“飙车炸街”,是指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赌博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市民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近日,闻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多名少年在道路驾驶无牌越野摩托车“炸街”,不仅伴有巨大的轰鸣声,还不时有“翘头”表演炫技的危险行为,驾驶人疑似未成年且未佩戴头盔,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后,闻喜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实际,通过分析研判,掌握“飙车炸街”等改装车通行规律,开展了“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经过摸排线索、分点蹲守,于7月3日将9人“飙车炸街”少年团伙抓获,并暂扣越野摩托车5辆。

经查,参与“飙车炸街”的9人都是未成年人。民警对9人依法进行了查处,并逐一通知其监护人和所在学校,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严格履行监护人职责。同时,民警通过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不戴头盔及“飙车炸街”的后果,引导他们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违法行为。9名少年承诺今后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再发生此类行为,并签订了承诺书。

闻喜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飙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父母及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整治违规骑行

未成年人骑行安全不容忽视

7月12日下午,正是下班晚高峰,记者在市区解放北路看到,街面上车水马龙。在非机动车道上,许多人驾乘电动自行车,其中有一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很是显眼。该学生骑着电动自行车,身材瘦削,不仅违反了未成年人不能驾乘电动自行车的规定,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市民王先生说,进入暑期以来,他多次在道路上看到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成年人毕竟年纪小,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判断能力比较弱,需要学校老师、家长共同加强安全教育,向他们说明其中的利害。同时,成年人也应该以身作则,骑行时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我市交警以“夏季行动”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大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纠处劝导力度。在路面执勤中对未成年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本着“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带动一片”的目的,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通过“防、护、宣”3项举措,全面筑牢暑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网”。

记者 樊朋展 张蕊彤 刘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