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证券交易所”

2024年10月22日

□吴钩

耐得翁《都城纪胜》中有一段描述:“都城(杭州)天街,旧自清河坊,南则呼南瓦,北谓之‘界北’。中瓦前,谓之‘五花儿中心’。自五间楼北至官巷南御街,两行多是上户,金银钞引交易铺仅百家余。门列金银及见(现)钱,谓之看垛钱,此钱备入纳算请钞引。并诸作匠炉鞲,纷纭无数。”

引文提到的“交引铺”,非常接近于今日的证券交易所,在这里成交的商品为盐引、茶引、矾引、香药引、犀象引等有价证券。宋代实行比较广泛的禁榷制度,盐、茶、矾、香药等采取间接专卖:先由商人向政府设立的榷货务入纳现钱,换取一张交引,然后凭着这张交引到指定地点领取盐茶等商货。

交引的原始功能类似于“提货单”,见引给货,认引不认人。市场经济的发展,又使得交引突破了其原始功能,获得了有价证券的流通功能,由于交引的价值存在一个巨大的“虚估”额,这个“虚估”额成了附加于交引之上的利润空间,可以吸引买家来购买交引,交引的转手,实际上便是分割“虚估”利润的过程,直至最后的交易价格接近于交引的“实估”。而且,交引作为一种可凭证提货的商品,在市场上的价格也会升跌,只要有升跌,便能够吸引商人投机、追涨杀跌。因此,交引商通常并不是用交引提货,而是直接进行交引的买入、卖出。“认引不认人”的特点也让交引的自由流通成为可能。于是,类似于证券交易所的“交引铺”便应运而生了。

宋代的大城市,证券交易非常发达。《续资治通鉴长编》说一些州县的土人“既得交引,特诣冲要州府鬻之”,可见各个“冲要州府”都设有“交引铺”。北宋的汴梁、南宋的杭州,都是证券交易非常繁荣的金融中心。《东京梦华录》描述说,开封城内“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这里的“金银彩帛交易之所”,便包括“交引铺”。南宋的杭州,单“界北”的一条街,就集中了一百多家“交引铺”。交引的买卖是大宗交易,必须有十分雄厚的本钱,所以这些“交引铺”的门面,都摆出大堆“金银及见(现)钱,谓之看垛钱”,以示自己的资金流充足。

跟所有的证券交易一样,“交引铺”当然也是通过买进、卖出交引的差价获利。北宋时,京师有一些得到茶引的市民,“不知茶利厚薄,且急于售钱,得券则转鬻于茶商或京师坐贾号‘交引铺’者,获利几无。茶商及交引铺或以券取茶,或收蓄贸易以射厚利”。为了坐获厚利,宋朝的一些“金融大鳄”还凭借其雄厚的资金,操纵市场,压低交引的市场价,购入交引。如北宋皇祐年间,“券至京师,为南商所抑,茶每直十万,止售钱三千,富人乘时收蓄,转取厚利”。“交引铺”收购的交引,通常不会直接用于提货,而是转手卖给茶盐商:“铺贾自售之,转鬻与茶贾。”

在宋代,交引的交易是合法的,也是政府鼓励的。即使出现大铺商操纵市场的情况,宋朝政府对交引市场也没有采取压制的做法,而是采纳官员范祥的建议,设立官营的“买钞场”,在交引的市场价太低时,以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入交引;而当交引的市场价过高时,又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交引,借此来平抑交引买卖的市场价格。这一做法,叫作“范祥钞法”。宋人王巩《随手杂录》说:“范祥钞法。贮钱五百万贯,不许辄支用。大约每钞极贱至五贯,即官给钱五贯五十文买之。极贵,则减五十文货之。低昂之权,常在官矣。”(《联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