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十项具体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2024年10月24日

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进一步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盐湖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10项取暖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取暖救助工作。

◆为全区58名新增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棉衣棉被。

◆督促特困供养集中供养机构为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购置冬季衣物,添置冬季被褥。

◆为中心城区内集中供暖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无力支付供暖费用的困难家庭给予取暖救助。

◆为全区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无力购置、维修、更换取暖设施的,协助其安装、维修、更换取暖设施。

◆对无力承担取暖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

◆组织区、乡、村三级干部对全区范围内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冬季取暖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未向分散供养特困供养对象提供基本取暖服务的,对其进行警告,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盐湖区民政局将剥夺其监护权,另行制定监护人或对供养对象进行集中供养。

◆盐湖区民政局协调区域内各养老机构,储备100张冬季保障床位,用于保障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临时过冬。为应对可能遭遇极端、极寒天气,断气、断电等原因造成取暖困难的群众提供保障床位。

◆启动乡镇临时救助储备金,对冬季取暖困难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

◆积极储备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应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格冰冻灾害。

◆积极协调慈善总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投入全区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中。

记者 陶登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