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古人惜水如金的智慧

——浅读《王官峪五社八村水规碣》

2024年11月01日

▲王官峪的水 (资料图)

□李晶茹

近日,笔者夜读《三晋石刻大全·永济卷》,对其中《王官峪五社八村水规碣》感触颇深。

该碣系清宣统元年(1909)二月十八日立石,现存永济市虞乡镇王官峪村小学内。碣横长方形,高58厘米、宽150厘米,文楷书,约1300字,刻有原虞乡县王官峪一带五社八村所立的用水章程。

细读《王官峪五社八村水规碣》,笔者有三点感受。

(一)

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碣首先开宗明义地点明了制定“五社八村水规碣”的缘由。

碣载:“缘□峪有山水一股,分东西两渠浇灌,用此水者五社八村,向有定章。往往因分水大小、接渠远近以及偷水等情致争殴打。”“忽于去年夏间,阎观察有陕□□路之事,竟有强梁不遵定章,社长等无法办断。”

此文大意为:王官峪有一股山水分为东西两渠,用于五社八村浇水灌溉,一直有固定的章程。过去有因分水不均、离渠远近不等及偷水等情形,导致争抢斗殴的现象发生。去年夏天,阎观察忽然有事(具体事情因文字缺失暂无法考证)发现一种怪象,竟然出现了有人不遵守以前规定的用水章程,在用水中发生了纠纷和矛盾,社长等人无法处理水务纠纷的情况。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远古先民择水而居、滨河为业,中华文明临水则生、因水而兴。古往今来,农业都是国之生产根本大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安定发展和人民生活保障的基础。尤其是在以农耕经济为主的封建时代,农业生产更是国民经济的重中之重。

在古代乃至近代初期,农业技术设备还不发达,农业生产多仰赖于自然条件,农民靠天吃饭。水资源的充足与否,直接影响着农业的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雨多则粮丰,天旱则民竭。

正因为水对人民生活作用如此巨大,与百姓息息相关,历代不乏治水的名人轶事。大家耳熟能详的大禹,为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战国初期,魏国安邑的西门豹引河水灌民田;同为战国时期的盐湖区解州镇郊斜村的蜀郡太守李冰父子修建都江堰,为成都平原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西汉时,新疆地区利用雪水修建坎儿井,一直沿用至今;北宋,苏轼在徐州修苏堤、建黄楼;清代,林则徐在江苏筑堤坝、疏河道、修水闸等。

这些都反映了古代劳动人民战胜自然,利用水资源灌溉农田、获得丰收的智慧,也充分证明了水资源之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科学有序管理的紧迫性。王官峪五社八村因水资源而起争端,故立此碣以规范用水章程。

(二)

纵观该碣,呈现的是科学分水、民主定章。对于王官峪如何制定分水章程,有比较翔实的记录。

从参与人员来说,碣载“具禀王官峪五社水长杨有庄、卫仰、□□、朝慎坊、萧志、解□安、尚修武、刘乃惧、王凤彦、阎福、□堂、杨学□等,为禀请□存案以备日后照章核夺事”中,五社有水长,且所有水长均参与这次分水,为避免有人反悔专门刻石立碣,存放在龙王庙中。

对于用水的时间、先后顺序,章程也都做了细致的规定。将八村分为五社,按“一日一夜作为六分”,将东渠分为六十六分,西渠分为四十八分,用水时间精确到“天明”“早饭后”“午饭时”“午饭后”;用水顺序,从每年二月二龙抬头这天开始,地势由南向北,顺序从上到下,都做了十分详细、比较具体的周密安排,真是说得仔仔细细,想得面面俱到,讲得明明白白。其聚而广义、民主管理的工作作风和精益求精、锱铢必较的认真精神,令人赞叹不已。

细读碣文,还发现有永济方言的遗存痕迹。

在“第四天明至第五天午饭后,九分,是半道社;第五天后上至第七天明,九分,是南院社”中,“后上”接前一句的时间副词短语“午饭后”,推定为“下午”的意思,与现如今永济方言中的“下午”,读音相似,意思相同。

永济方言在1987年版的《中国语言地图集》中,被划入中原官话汾河片解州小片,语汇丰富,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随着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很多年轻人已不会说永济方言。笔者读至此处,既感到惊喜,又扼腕痛惜。“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方言不仅仅是人民群众语言艺术的结晶,承载着浓郁且富有特色的地域文化,更是漂泊他乡的游子对家乡思念之情的精神寄托。

(三)

碣中还记录了浪费水源的“惩罚”举措。罚是惜水如金、人水和谐的体现。

碣载:“如若有人□□水人□水□□□塞水眼□胡挖乱流□分□□□□□时,□□□□□□□由本主捉住或经别人拿住,报□□□□□□赵公□□作弊人银四两,一半入庙,一半□□主。”

此文大意是说,如果有人浪费水资源、污染水资源,被人捉住,上报罚四两银子,一半银钱入龙王庙的公款账簿,一半银钱用于奖励(因文字残缺,根据后文推测)。

清宣统时期,四两银子大约为四千文,在当时能买一石粮食。清朝一石粮食的标准重量约为120斤,够五六个人吃一个月。由此可见,惩罚力度之重,立规矩决心之大,体现了惜水似金、爱水如命的思想。同时,也对罚银的用途进行了相应安排。

碣载:“凡有主罚事件,不□□□公及□有□□□□□□同作弊、偏向自私等情,由社公□□□□□□□□□□办事,众社长于夏秋两季商议□□。”大意为,但凡有惩罚事件,有作弊偏私现象,由社里法办,众社长商议。“众社长于每年二月二日□□□□□□□□□□一条写十张并□□□(下阙)帖五社,俾众周知,昭(下阙)”。大意是,众社长要在每年二月二日公布龙王庙公账,贴在五社八村,让村民们都知道。凡事依照章程来处理,赏罚分明,不允许徇私舞弊,且设立公账,按时公布,避免贪污腐败。

仔细想来,110多年前,原虞乡县王官峪村一带五社八村的用水章程,与如今的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竟然不谋而合。绿水青山可以为我们带来金山银山,但金山银山却买不到绿水青山。水资源是人们生存的根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良好的水资源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社会经济价值。因此,只有保护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水资源,构建人水和谐共生关系,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才能高效、永续发展。

反复品读这篇距今110多年的水规碣,不禁赞叹先人议定章程时的集思广益、科学民主、举措得力、赏罚分明,这也充分反映了古代劳动人民伟大的奋斗精神、艰苦卓绝的毅力和聪明的智慧。该碣通篇深刻、响亮、持续地诠释了先民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勇创一流的大无畏品格,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见出以知入,观往以知来。希望能从历史中汲取更多的力量和智慧,坚持中华民族不惧困难险阻、勇于挑战的斗争精神,努力为新时代建设美好幸福生活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