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5日
在古代也有退休制度,某些特定时候,一些官员也会出现“延迟退休”情况。
唐代常常留任官员
古代退休叫“致仕”,始于秦汉,发展到唐代更趋完善,对官员的退休年龄及待遇等方面有明确规定,“年七十以上应致仕”。
可在唐代也有政绩显赫、年过七十“齿力未衰”、被皇帝留任延迟退休的,这些人多为元老重臣,比如杜佑、裴度等。杜佑历任三帝宰相,功勋卓著,在他七十岁时不仅没有退休,还被委以司徒重任。裴度也是历经三帝,数度任相,七十多岁还被晋位中书令。
还有一位直至八十六岁才退休的“老干部”,就是大名鼎鼎的贺知章,他是古代“延迟退休”的典范。贺知章是状元出身,起初晋升得有点慢,六十岁之后受到唐玄宗重用;开元十三年,六十六岁的贺知章被任命为礼部侍郎兼集贤院学士;开元二十六年,八十高龄的贺知章再次升职为正三品太子宾客、银青光禄大夫兼正授秘书监。
直到天宝三年,八十六岁的贺知章才告老还乡。对于贺知章的贡献,唐玄宗很重视,亲自为其饯行,并令六卿百官都到长安青门送别,还赋诗惜别,好友李白也写了《送贺宾客归越》:“镜湖流水漾清波,狂客归舟逸兴多。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
贺知章退休回到故乡后,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一草一木,感慨万千,写出一首名传千古的诗篇《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宋代官员大多恋栈
宋代沿袭唐代的致仕制度,官员也是七十岁退休,宋代官员的优厚待遇和权力的魔力令一些官员十分贪恋官位,出现不少自愿“延迟退休”的官员。
宋代年老而不肯致仕的官吏很普遍,王嗣宗七十三岁高龄还想再知许州,他历事太祖、太宗、真宗三帝,素以严明著称,到了退休年龄,他却“犹享厚禄,徘徊不去,尝谓人曰:‘仆惟此一事,未能免物议。’众皆嗤之”;“掌金吾三十余年”的吴虔裕坚决不肯七十致仕,他曾慨然说:“我纵僵仆殿阶下,断不学王彦超七十致仕。”他的意思是王彦超七十致仕退休后的境遇很不好,所以他宁愿“延迟退休”。宋仁宗时“比有年余八十,尚在班行”也不少;庆历年间更有“虽七十而未衰及别有功状,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
对于此类恋栈者,宋朝也不是不管不问,宋太祖在乾德元年就曾对年过七十而尚无退意的一个大理寺卿下诏勒令致仕。宋仁宗景祐三年,朝廷进一步规定,年到七十,如果不是自动请退,而是被御史台纠察而特令致仕的,就不给子弟官职和本人全俸。
皇祐中知谏院包拯、吴奎上书:“愿令御史台监察年七十以上,移文趣其请老,不即自陈者,直除致仕”,后经吴奎再次“请详前奏施行”,朝廷才不得不下诏:“少卿、监以下,年七十不任厘务者,御史台、审官院以闻。尝任馆阁、台谏及提刑者,中书裁处。待制以上能自引年,则优加恩礼。”
明代退休时间不定
明代退休年龄也是延续前代一些规定,但明初致仕年龄提前到六十岁。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又提出“凡官员年七十以上,若果精神昏倦,许令亲身赴京面奏”,经过核实确系不能继续为官任职的,方准告退。这次,明太祖又把致仕年龄延迟到七十岁以上。
明太祖时,还有另一种“延迟退休”,对那些声望较高的儒臣破格慰留。国子监司业王嘉会“须发皓白,终日危坐,堂上肃然”,是位德高望重的名儒,以老请归,却被“优诏留之”。国子监祭酒宋讷成绩尤其突出,累迁为祭酒,直到近八十岁才退休。
明太祖以后,虽然法定致仕年龄是七十岁,在官吏致仕年龄上,实际操作仍然多变。明成祖永乐十九年,诏令:“凡文武官七十以上不能治事者,许明白具奏,放回致仕。”这是说七十岁以上也不是非致仕不可,除非说明自己“不能治事”,方可享受致仕待遇;明宣宗宣德十年,则诏令“文武官年未及七十,老疾不能任事者,皆令冠带致仕”,这是说年龄不到七十岁的,具备“老疾不能任事”这一条,也可以致仕,即可以提前退休;明宪宗成化二十二年,也曾下诏,对于文官年龄到七十岁退休的,还可以晋升一级。
更为奇怪的是,明孝宗以后,官吏因病退休年龄竟然可以大幅度提前。孝宗弘治四年,题准“凡告疾官员,年五十五岁以上者,冠带致仕”,他这是说,病退可以提前到五十五岁。明世宗在执行官吏致仕上,硬性规定因故乞请致仕,也必须年达六十以上。嘉靖四年,诏令“有假托养病致仕者,不准。年六十以上,方准致仕。外官有不奏弃官,及奏不候命而去官者,该部科道及抚按官纠举”,这是说,官吏乞退,既不准以有疾为借口,还需要达到六十岁以上,奏请后一定要等到批准,才能离任,否则便要被纠举告发,要受到惩处,可见限制还是比较严的。
明神宗时就不一样了,对不肯致仕者有比较严格的规定。万历九年,神宗对王府官致仕下了道诏令:“王府各官不拘见任候缺,巡按御史查其年六十五至七十、八十岁以上,纳银人员历任十年以上,原由医士、乐舞生、厨役出身,历任二十年以上,悉令致仕。”硬性规定这几种公职人员必须按照相应年龄退休。
清代退休要看考核
古代致仕方法大多是自陈乞退,也就是史籍屡见的乞骸骨、告老、请归之类。然而,古代完善的致仕退休制度到了清代有一个新变化——退休看考核。
清代对于官吏有着完善的考核制,而对于一些官吏的致仕需要朝廷与地方的考核决定,考核三年一次,京官称为“京察”,外官称为“大计”。考核时,不称职的官吏分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疲软无力、不谨、贪、酷八种,称为“八法”,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提问、革职、降级调用等处置,其中“年老有疾者休致”。
顺治十年,顺治帝亲试过编检以上官吏62人,对其中衰病者许自动乞退,甚至给予优厚待遇。
康熙四十五年,有条对内阁的上谕,很能说明问题:“敦拜向为司官,朕荐次擢用至尚书,并无效力勤劳之处,凡事不留心,详察声名亦不住。廷议系国家大事,前曾有事会议,敦拜全不谙事理,恣意妄言。彼时即当黜退。今既以年老乞休,著解吏部尚书任。彼并非有劳旧臣,不必予以优旨。凡为人臣者,虽当暮年,宜更加意洁己,勤劳王事。如谓年老略不留心诸务,黾勉自效。”经过考核发现能力庸常、政绩平平的大臣,康熙采取的是以“原官致仕”办法打发他们回家。
乾隆帝沿袭这一做法,其目的为淘汰不合格官吏。他在乾隆二年一次上谕中说:“翰林乃文学侍从之臣,所以备制诏文章之选。朕看近日翰詹等官,其中词采可观者固不乏人,而浅陋荒疏者恐亦不少,非朕亲加考试无以鼓励其读书向学之心。”于是他亲自命题测试这些翰林,命“自少詹讲读学士以下、编修检讨以上”都要参加,不许“称病托词”。
乾隆帝亲自阅卷,分出成绩四等,予以升、降、改补和原品休致4种处置,显然最不济也可原品退休。乾隆年间共举行5次此类考试,其中乾隆八年考试后被强行致仕的19人,乾隆二十八年11人。
雍正六年对“年老”者有所宽松,规定:“凡年老而能办事者,勿入八法。”也就是说,虽然到了致仕之年,但因工作需要而精力充沛的,可以不在致仕之列,也就是可以“延迟退休”。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