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4日
□程随存
古稀之年的我,闲暇时,经常回想起工作期间的峥嵘岁月。尤其是与我的恩师朝夕相处的14年,他对我的帮助、教育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我是1991年5月,从教育系统借调到县公安局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的。起初,我对此项工作可谓是门外汉。时任办公室副主任的刘昌全,像兄长一样,在生活上无微不至关心我,而且不厌其烦地对我所写的每一篇文稿指点修改,逐渐让我成长为行家里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在长期的相处中,他高尚的情操、光明磊落的品行、刚正不阿的精神及超众的记忆力、深厚的文字功底,深深地感染着我、激励着我。
1990年,经过排查摸底,县公安局侦破了三起轰动省内外的大案。该案告破后,为警示世人,刘昌全深入一线、剖析案情,撰写了《逐鹿金三角》长篇通讯报道,在《检察日报》连续刊发30期,真实反映了此案的侦破过程。后山西电视台以该故事为蓝本,拍摄了四集电视连续剧《缉毒行动》,在全省及全国引起极大的反响。
20世纪90年代初,一个乡镇发生了一起耕牛被盗案。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真实案犯在陕西省落网。受冤枉的嫌疑人被释放后,多年上访维权未果。时任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的刘昌全热情接待了他,在认真听取其诉求后,认为此案疑点重重,遂带领一班人赴陕西办案单位,了解案情,确认此案与该信访人无关,公开为其恢复名誉,并给予相应的赔偿,对原具体办案人员给予追究。
由于他平易近人、敢于担当,信访案件逐年递减,在当地赢得了极好的口碑。他分管的信访办,荣获公安部“全国公安信访文明窗口”。
2001年,刘昌全带领其一班人,侦破离奇的抢劫案,嫌疑人悉数落网。当时某村陈某报案称:其子在河南省焦作市卖棉花所得的6万余元在旅社被抢。为查明此案,刘昌全带领两名民警奔赴案发地,在当地公安配合下,将嫌疑人悉数抓捕归案,并追回案款。
为此,他遭受到诸多屈辱:围堵、辱骂、诬告……但他坚定一个信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刘昌全从事宣传及纪检监察工作数年来,曾先后在《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等报刊发表通讯报道数十篇,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因其成绩优异,他负责的纪检监察部门,获得“全省公安纪检监察工作红旗单位”殊荣。
情到深处总关情,桃李花香处处春。
我从事宣传和纪检工作20年来,时时刻刻以恩师刘昌全为榜样,鞭策自己。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为保证宣传报道的真实性,经常随一线民警深入案发现场,与他们摸爬滚打、蹲坑守候、规劝嫌疑人家属,受到省、市、县公安局多次表彰,并荣获“全省公安系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公安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
往事如烟。每每回忆起往事,刘昌全严于待己、宽以待人,逆境中愈挫愈奋、坚韧不拔的品格,一直激励着我奋发前行!他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亲民爱民的高尚品德,值得后人敬仰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