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

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024年12月06日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12月4日,从市安委会获悉,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全市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推动各有关方面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为有力有效推进专项行动,我市成立市县两级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安排14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应急管理、水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发力、分工实施,聚焦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燃气、消防、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自查自改、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确保整改整治贯穿始终。

市安委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对辖区内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治理有策、靠前指挥、履职尽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分级分类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落细全员安全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与此同时,执法部门要让安全检查“长牙”“带电”,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危险作业、非法盗采等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落实“行刑衔接”机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治整改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的企业,要建立情况通报机制,由市或县安委办行文通报上级公司和纪检监察部门,视情提出整改和追责建议。

市安委会强调,各级安委办和各专业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全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安排部署,充分运用“清单管理、办结销号、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合并检查项目,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工作质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报告处置;要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